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(一)(五乡组团、宝幢组团)局部调整(WX02-02-42地块)(批后公布)
该控规局部调整已于2023年4月28日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,批文号:甬控规调整批〔2023〕19号,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:
一、规划调整背景
为优化五乡镇交通管理能力、保障交通安全有序、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以及满足五乡镇现状及未来发展的需要,经批准,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(一)(五乡组团、宝幢组团)进行局部调整。
二、调整范围
本次调整范围涉及五乡北路南侧、江五线东侧、回江路东北侧地块(主要涉及原控规WX02-02-42地块)。
调整范围图
三、调整内容
将调整地块分为南北两块,北侧地块规划编号WX02-02-42-A,南侧地块规划编号WX02-02-42-B。
WX02-02-42-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(仍为行政办公用地),规划容积率不变(仍为1.50),建筑密度不变(仍为40%),明确绿地率为35%,建筑高度为40m。
WX02-02-42-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,规划容积率由1.50调整为0.20,建筑密度由40%调整为20%,绿地率按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控制,明确建筑高度为10m,配建一处50个停车位的地面社会停车场。
调整前主要指标一览表
地块名称 | 用地性质 | 用地面积(hm2) | 建筑密度(%) | 容积率 | 绿地率(%) | 建筑高度(m) | 备注 |
WX02-02-42 | A1 | 0.57 | 40 | 1.50 | 按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控制 | - | |
*规划用地指标不含沿路、沿河的绿地。 |
调整后主要指标一览表
地块名称 | 用地性质 | 用地面积(hm2) | 建筑密度(%) | 容积率 | 绿地率(%) | 建筑高度(m) | 备注 |
WX02-02-42-A | A1 | 0.34 | 40 | 1.50 | 35 | 40 | |
WX02-02-42-B | S42 | 0.23 | 20 | 0.20 | 按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控制 | 10 | 50个停车位的地面社会停车场 |
*规划用地指标不含沿路、沿河的绿地。 |
四、图纸
调整前规划用地图
调整后规划用地图